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
镇江市

0

到现场次数 

999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
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17003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100014467015G300101700300001
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
到办事现场次数 0
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100014467015G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镇江市正东路33号住建局或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镇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370(住建局)窗口
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受理标准
  •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行政机关,其他组织
  • 受理条件:

   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。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主体资格证明

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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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商品房预售合同

空白表格 其他 1份 必要

查看更多
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
1 受理 0.2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
2 审核 0.6工作日 对照标准化情况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件
3 办结 0.2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(现场情况)进行实质性审查合格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当场办结
收费情况

不收费

审批结果
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结案证明
审批结果样本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结案证明 
法律依据
  • 设定依据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:房屋租赁,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,约定租赁期限、租赁用途、租赁价格、修缮责任等条款,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,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 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十条:商品房预售,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。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,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。

  •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暂无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88968182
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信访办 0511-87053218; 0511-85586882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
部门镇江市司法局
电话0511-80820888
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
网址http://sfj.zhenjiang.gov.cn/
行政诉讼
部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
电话0511-85319688
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
网址http://zjrzfy.chinacourt.gov.cn/index.shtml
办理地点
  • 镇江市正东路33号住建局或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镇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370(住建局)窗口
咨询方式
  • 88968182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信访办 0511-87053218; 0511-85586882